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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标


时间:2008-1-11 19:06:45
实施全面发展教育原则。
对孩子实施体、智、德、美诸方面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。实施教育活动划分为七大领域,即包括健康教育、数学教育、科学教育、社会教育、语言教育、音乐教育、美术教育等。在各大教育领域中,又包括不同的内容类别。如健康领域分为卫生保健、体育活动、心理健康;数学领域分为数概念、10以内的加减运算、量的感知和几何形体、时空关系的认识以及感知集合(物体归类);科学领域分为生命科学、环保科学、科技产品、科学现象;社会领域分为社会意识、社会环境、人际关系。社会行为。社会文化;音乐领域分为唱歌、律动、音乐欣赏、器乐演奏;美术领域分为绘画、手工、作品欣赏。
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。
在孩子身心素质的发展方面,具体包括知识与经验、动作与技能、智力与才能、个性与社会性品质等五个方面,开展生活即学习,随时随地教学和教育,促进孩子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,增强体质,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、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。发展孩子智力,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,增进对环境的认识,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,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。
萌发孩子爱家乡、爱祖国、爱集体、爱劳动、爱科学的情感,培养诚实、自信、好问、友爱、勇敢、爱护公物、克服困难、讲礼貌、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,以及活泼、开朗的性格。 培养孩子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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